提供基隆地區合法離婚證人0977-563-077,撰寫離婚協議書,協助辦理離婚手續,24H到場見證。

民法第1049條

條文主旨 兩願離婚

條文內容 夫妻兩願離婚者,得自行離婚。但未成年人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

民法第1050條

條文主旨 兩願離婚之方式

條文內容 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

提供基隆地區合法離婚證人0977-563-077,撰寫離婚協議書,協助辦理離婚手續,24H到場見證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基隆離婚證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